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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企业债务追讨之在借款合同中担保人是第三方吗

2024/1/23 22:41:44点击:
在借款合同中,担保人通常被认为是第三方。


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在借款合同中,通常有三方当事人:贷款人(出借人)、借款人、担保人。


担保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,为确保合同履行而承担担保责任的第三人。担保人可以是个人,也可以是企业或其他组织。


担保人的作用是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,为贷款人提供额外的保障。担保人可以以其财产或信用为借款人提供担保,确保贷款人能够收回借款。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,贷款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。


因此,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通常被视为第三方,与贷款人、借款人形成三方关系。担保人的存在可以增加借款合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,降低贷款人的风险。


《民法典》


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,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。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、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。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。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,担保合同无效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
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,债务人、担保人、债权人有过错的,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